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文件,沪证监发【2021】1号,近期海狮投资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并开展全面自查。
为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控私募基金增量风险,稳妥化解存量风险,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自2013年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取得快速发展,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经济下行和内外形势压力下,私募基金逆势增长,截至2020年底,已登记管理人2.46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规模15.97万亿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3.2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7.88万亿元。
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各种乱象,包括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风险逐步显现,近年来以阜兴系、金诚系等为代表的典型风险事件对行业声誉和良性生态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根据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有关要求,经反复调研,全面总结私募基金领域风险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处置经验,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推动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规定》共十四条,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并实行新老划断。二是优化对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实现扶优限劣。三是重申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四是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五是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
作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的私募管理人和协会会员,海狮投资全体员工积极支持与响应证监会《新规》的发布与执行。自公司成立以来,海狮投资自觉自律,始终遵守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维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私募行业的良性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借此次《规定》的发布,海狮投资再次组织员工进行私募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合规意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坚持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为维护私募行业发展尽好从业人员的职责。
我们也建议投资人借机学习了解私募新规的相关内容,掌握法律法规知识,监督私募管理人与从业的的行为,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私募行业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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